桃園侵害配偶權律師|對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,判賠24萬

桃園侵害配偶權律師|對第三者提告侵害配偶權,判賠24萬

發現配偶與第三者有親密互動,甚至共同開房、出遊,該如何啟動侵害配偶權蒐證捍衛自身權益?本案透過律師協助蒐集對話紀錄及相關證據,成功爭取法院判賠24萬元,為當事人爭取應有的法律保障。


一、案件背景|配偶權遭逾越的傷害

本所當事人為婚姻正宮,卻發現配偶與第三者有擁抱、吃奶、牽手等親密互動,甚至曾一同開房、出遊。

行為已遠超正常朋友界線,嚴重侵害婚姻尊嚴與情感信賴。

二、訴訟過程|關鍵證據攻防,具體證明侵權事實

第一階段|蒐集關鍵證據,確認親密往來事實

我們協助當事人整理雙方對話截圖、開房紀錄等證據,釐清配偶與第三者間的親密互動及共同出遊、開房等往來情形,確認相關行為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,並建立完整的證據脈絡。

第二階段|提出民事訴訟,主張損害賠償責任

訴訟中,我們以對話內容及開房紀錄等具體事證,說明配偶與第三者間不當往來的情節,主張其行為已侵害當事人的配偶權,並請求損害賠償。最終獲法院判決配偶與第三者應連帶賠償新臺幣24萬元及利息。

三、訴訟結果|成功爭取24萬判賠

法院認定配偶與第三者行為不當,已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構成侵害配偶權。

最終判決配偶與第三者須賠償新台幣24萬元及利息。

四、侵害配偶權常見問題 FAQ|外遇、蒐證、賠償與提告一次看懂

Q1 : 什麼是配偶權?

配偶權是婚姻中的忠誠義務與尊重權利,受法律保障。

若第三人介入並造成精神痛苦,即可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。不過,並非所有曖昧行為都一定成立侵害配偶權,法院仍會綜合判斷雙方互動內容、關係程度及證據。

Q2 : 侵害配偶權需要什麼證據?

可採用聊天紀錄、照片、旅館開房證明等證據,證明雙方有逾越一般交往的親密行為,即使未有性行為亦可能成立。

Q3 : 法院會賠多少?

視行為嚴重程度、雙方關係與是否悔意,實務常見賠償金額約10~50萬元不等,仍須視個案判斷。

Q4:沒有抓姦在床,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嗎?

可以。

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損害賠償爭議,不一定需要取得性行為的直接證據。

例如 LINE 對話紀錄、親密照片、出遊或住宿紀錄等,都可能作為證據。

Q5:侵害配偶權的提告期限是多久?

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侵權行為,依《民法》第197條規定,損害賠償請求權原則上有以下兩種時效:

  • 2年時效: 自知道配偶權受到侵害,以及知道應由誰負賠償責任時起算。
  • 10年時效: 自侵權行為發生時起算,即使一直不知道外遇事實,原則上仍受到10年時效的限制。

【舉例說明】

假設丈夫於2023年1月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,但妻子直到2025年6月才發現外遇事實,並得知第三者的身分。

此時,妻子的損害賠償請求權,原則上自2025年6月起算2年,應於2027年6月時效完成前依法行使。

但如果妻子直到2034年才發現2023年發生的侵權行為,即使發現時間尚未超過2年,仍可能因超過10年時效,而使對方得主張時效抗辯,拒絕賠償。

 

律師提醒: 侵害配偶權的時效起算,並非一律以發現外遇當天為準。如果婚外情持續多年,仍須依具體侵權行為、損害及知悉時間等情況判斷。建議發現配偶外遇後,儘早保存相關證據並諮詢律師,以免因時效問題影響自身權益。

 

婚姻遭遇背叛,您不必沉默。

讓專業律師為您發聲,勇敢捍衛屬於您的權益。

洽詢|元擇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辦離婚與侵害配偶權案

面對外遇,別讓權益沉默

面對配偶不當往來,蒐證與提告時機都很重要。讓專業律師協助您掌握證據、評估求償機會,爭取應有的法律保障。

預約諮詢